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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新”时代 感知“新”检察》 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8-06-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17年11月17日上午9时,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主题为《司改“新”时代,感知“新”检察》的新闻发布会,旨在诠释我院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过程中的新观点、新目标、新机制、新工作。

 

 

 

    省院宣传处副处长孙峰松一行,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海峰、政治部主任韩晓东、刑事检察部部长王喜成等部分检察干警参会,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吉林日报、新文化报、城市晚报、北方法制报、大公报、江城日报、吉林市广播电视台、正义新媒、新浪、中国吉林网、新华网等省市级主流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由政治部主任韩晓东主持,他介绍“丰满区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6年, 1992年更名为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至今。虽然是吉林地区最小的基层院,但是我院是一个有着优良传统的基层检察院,曾多次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等国家级、省级荣誉,仅2000年以来,就荣获19次。今年初,我院被确定吉林市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紧紧抓住刑事诉讼侦查、检察、审判三个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引导侦查常态化,案件审查多元化,法庭庭审实质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

    丰满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海峰担任本次发布会新闻发言人,他表示“2016年9月,丰满区检察院新一届院党组,主动作为、先行先试,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定为本院司法改革“精装修”的工作重点。2017年2月,被市政法委、市检察院正式确定为吉林市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以来,攻难克艰、勇于实践,立足检察职能、立足基层实际、立足改革实践,紧紧抓住刑事诉讼侦查、检察、审判三个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引导侦查常态化、案件审查多元化、法庭庭审实质化建设。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科学整合捕诉资源,对办案组织、办案模式、办案权限、办案时限等进行改革创新,探索形成了适合本院刑事诉讼质效保障体系的、可借鉴、可复制的一系列工作新机制。试点实践中,总结提炼出“1+2+N”工作模式、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和“三精”工作目标等经验做法。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入人心,多项核心数据大幅提高,有力推动了我院刑事检察工作整体升位。8月,吉林市政法系统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庭审观摩会在丰满区召开。9月,在全省刑事检察繁简分流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做典型发言。上级院领导、部门给予支持和肯定。市政法委书记专程来院调研改革工作,区人大专项审议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报告。《检察日报》、《江城日报》等媒体,《吉林检察工作简报》等信息平台,省、市院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多次转发、报道改革工作经验做法。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推动司法改革前行,立足丰满区检察院“司法改革”试点标杆,践行“感知工程”人文精神,传播法律文化,倡导时代新风正气。” 

 

 

 

答记者问环节:

    法制日报记者:刚才的介绍中提到了“1+2+N”,方便给我们解释一下“1+2+N”的出台背景、具体内容以及工作模式吗?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部长王喜成:

   以审判为中心,核心是以证据为中心。市检察院赵彦峰检察长来院调研时提出“检察引导侦查常态化”,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强化检察职能,在“侦查”这个诉讼阶段的起始环节,引导和监督公安从源头上把好证据关,将证据收集工作做细、做实、做精。在此背景下,我们与丰满公安分局多次召开联席会,通过联合发文,规范法律监督内容,完善引导侦查取证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范围、形式,搭建诉侦衔接新平台,共同确立了“1+2+N”工作模式:“1”就是在公安分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明确专职诉侦衔接联络员,定期、统一开展工作。“2”就是选取两个派出所实行巡回巡察模式,由刑事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轮岗值班工作。“N”就是对于辖区其它派出所和相关科所队实行依申请、依发现开展工作,实现职能全覆盖。改革以来,共审查重点案件45件,提前介入3件。书面纠正违法同比增长60%,立案监督同比增长67%,纠正漏捕同比增长100%,追诉12人,多项核心数据大幅提高。2017年7月17日,诉侦衔接联络员获知公安机关抓获了抗洪抢险期间利用网络直播编造虚假信息的犯罪嫌疑人高某。经过批准,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向侦查人员了解案情、提前阅卷、提出补证意见,审查案件、提审嫌疑人、告知权利,制作起诉书等,仅用时45小时,就将该案起诉至法院。与此同时,我们汇总基层最常见的18类案件,印制了《类案证据规格采信标准》,做到公安一线办案干警人手一册。并通过检察官案例讲学、建立诉侦微信交流群等形式,实现了公安人员对证据规格的熟练掌握,为从源头上把好证据关奠定了坚实基础。4月至10月,受理公安移送的199件一审案件中,一次退补30件,退补率为15.08%,同比下降56.18%,移送案件证据质量显著提高。 

 

 

   中国吉林网记者:我们注意到“繁简分流”是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那么丰满检察院的繁简分流有哪些独特之处?实践中是如何运用繁简分流工作机制,解决案件“堵车”现象呢?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海峰:以审判为中心,核心内容是庭审实质化。基层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占大多数的是轻微、简单案件,耗费了刑检干警大部分精力,占用了本已紧张有限的司法资源。因此,改革之初,本院殷耀君检察长就提出了“实现案件繁简分流,以最精干力量啃骨头办铁案”的工作目标。要求以繁简分流打破坛坛罐罐的束缚,把工作精力集中到对复杂案件的出庭公诉上来。该简则简、当繁则繁,实现“简案速办、繁案精办”目标。丰满院的繁简分流,是在考察学习全国先进试点地区的成熟经验基础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逐渐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工作机制。我院牵头制定了《丰满区轻简刑事案件速办机制实施意见》,并制定配套制度6项。以“案件分级、按级分组、按组分案”为核心内容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具有鲜明的丰检特色。有效落实了司法办案责任制、科学整合捕诉资源、以及院领导办案等多项改革要求,对办案组织、办案模式、办案权限、办案时限等进行创新,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案件质量,成效明显,截止11月,一审案件审结率达到95.44%的历史新高。具体讲,有四项主要内容:

    1、实行分级办理。由刑检部牵头案管办,综合考虑案件类型、案件性质、案卷数量、嫌疑人数量、认罪认罚情况等因素,共同确定案件分级原则和标准。按照从简到繁,将案件分为轻简(一级)、普通(二级)、疑难(三级)案件。报党组同意,调整邢检部内部办案组织结构,对应设立办案组,按组落实分案规定。

  2、整合捕诉资源。提出“轻简案件专办速办,普通案件捕诉一体快办,疑难案件捕诉分离精办”的审查模式。规定院领导参与轮案系数,系统自动分配,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要求。

   3、控制办案时限。明确规定轻简案件10日内、普通案件30日内办结,对疑难案件的办结时限、退补次数也作出规定。4月至10月,轻简案件、普通案件平均审结时间为7.5天和21.7天,分别比去年大幅缩短约39.5天和56.3天,大幅降低平均审结时间,彻底解决“堵车”现象。

   4、健全权责清单。诉讼制度改革工作组研究,按照“基础+动态”原则,确定常用文书61项,调整审批权限39项,其中调整到员额检察官的27项,形成符合本院办案模式、办案需求的责权清单。

   2017年3月3日,某商场发生一起盗窃案,由于该案案情简单,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陈某认罪态度无反复,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针对此情况公检法三机关适时启动速办机制,该案件从案件破获到法庭审理结束,仅历时六个工作日。 

 

 

    大公报记者:丰满区检察院是以何种工作形式实现“以双升促三精”的良性工作效果的呢?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部长王喜成:

   以审判为中心,对于刑检干警的能力素质提出更高标准。结合省院邢检部改革工作要求,全力落实市院赵彦峰检察长提出的庭前会议制度化、庭审实质化要求,我院殷耀君检察长提出起诉书精细化、量刑建议精准化、办理案件精品化“三精”工作目标。 

   改革过程中,我们开展“以双升促三精”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实现案件质量跃升、人员素质提升的“双升”目标。不断加大自我培训力度,组织开展起诉书评审、量刑建议评分、庭审质量评价等活动。通过组织观摩庭、召开庭审质量分析会、撰写庭审质量报告、参加公诉技能培训等方式,不断加强公诉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刑事诉讼团队建设,为庭审实质化做好素质准备。改革以来,共举行庭前会议12件,提请法庭通知各类人员出庭案件33件,首次实行证人隐匿作证。建议法院简案快审108件,当庭宣判案件63件。对法律援助前移至检察阶段、远程视频开庭等进行尝试,积累了经验。 

   2017年8月24日,公开审理关某诈骗案,该案属疑难案件,先后两次召开庭前会议,解决非法证据排除、管辖、回避、附民调解、庭审举证形式等问题,明确争议焦点,制作确认单,有效提高庭审质效。庭审中,控方采取多媒体形式举证、示证、质证,申请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员、侦查人员出庭,辩方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保障了庭审实质化,展示了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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