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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 月 日在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检察长  殷耀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我院在区委及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为我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坚持服务发展大局,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按照“立足职能、规范服务、务求实效”的原则,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立足职能,积极服务发展。贯彻省院“六个区分”和“三个慎重”原则,依法妥善处理经济发展领域出现的新型案件,尽量避免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确定31户企业与15个大项目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由院领导分组带队全部实地走访,建立服务档案46个,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障等方式,切实把服务活动落到实处,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副检察长张景成被评为吉林市政法系统“三抓”行动先进个人。

规范服务,提升预防效果。不断丰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内容形式,为全区政法部门及乡镇(街)综治干部开展预防讲座。为企业项目单位提供法律咨询60余次,发放预防宣传手册500余份,提供无犯罪记录查询900余次。发出专题预防调查检察建议2份,帮助发案单位堵塞管理漏洞。

扶贫攻坚,务求工作实效。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切实为贫困群众做好事、做实事。对包保的33户68名贫困群众进行实地走访和信息统计。通过对接入户的方式,逐一制定落实脱贫方案,确保脱贫任务有效完成。

担当作为,切实为民解忧。面对今年的特大洪水,我院积极应对,31名干警在失联46小时的情况下,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妥善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受到一致好评。灾后,又出资八万余元为水曲摩天村购买一台中型推土机,切实开展灾后重建工作,树立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二、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坚持把群众对公正、平安的需求作为努力方向,寓打击犯罪、法律监督、化解矛盾于执法办案之中,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丰满建设。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刑事犯罪合力。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38件231人,批准逮捕211人,追捕4人。依法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97件412人,提起公诉349人。在洪水期间,通过提前介入、严密审查,仅用时45小时,就将直播造谣、破坏政府公信力的高某某起诉到法院,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深入查办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我院在查办职务犯罪上保持了力度不减、规模不降、节奏不缓的工作状态,全年查办职务犯罪23件26人,其中反贪所办案件均为大要案。我院查办的舒兰市城投公司管理层集体贪污案,董事长韩某等6人均被依法追究,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在充分打击本地区职务犯罪基础上,积极参与上级院、纪委专案工作,由于在最高检专案中业绩突出,2人被专案组报请个人二等功,3人报请个人三等功。

大力开展民行监督,积极推进法治丰满建设。作为“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措施、公益诉讼”三项民行检察综合工作试点单位,充分发挥“公共利益代表”重要职责,取得较好效果。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调阅执行卷宗100余册,针对发现问题,逐项督促改正。围绕“长白山生态保护”专项工作,办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53件,其中涉及生态保护案件33件,有力守护了长白山绿水青山。立足试点期待,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件,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7件,提起公益诉讼1件,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检察机关拓展监督领域、深化监督效果提供了可行性路径。同时,有力推进了我区的依法行政水平。

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和社会矛盾化解,积极推进和谐丰满建设。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共立案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4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件,就办案瑕疵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追捕4人、追诉12人,提出抗诉3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3件23人,其中立案20件20人。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明确并坚持每周三由一名院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1件94人,均依法妥善处理。连续多年保持无涉检进京去省访记录,我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三、稳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保障检察权有序运行

根据区委和上级院统一部署,遵循司法规律,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发展,推动检察权更加规范有序运行。

牢固压实司法责任,强化规范司法新常态。以规范司法为引导,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对107个案件逐一进行质量评查,对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并严抓整改,强化了规范司法的理念和实践。以责权清单为核心,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按照“基础+动态”原则,确定常用文书61项,调整审批权限39项,形成符合本院办案模式、办案需求的责权清单。以责任落实为抓手,严格落实《检察官责权清单》、《办案责任制暂行规定》、《司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三个一律”禁令,确保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坚决贯彻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确保转隶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引导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坚决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二是认真做好案件线索分类处理,做好向监察委移交准备,同时对已立案件尽快结案;三是对相关干警进行摸底登记,为人员转隶做好前期准备,多措并举确保转隶工作稳步推进。

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年初,我院被市政法委和上级院确定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单位,通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紧紧抓住侦查、检察、审判三个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引导侦查常态化、案件审查多元化、法庭庭审实质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试点,形成可操作、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为改革在地区全面铺开打下坚实基础。

抓观念转变,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深入学习相关改革文件的基础上,先后到全国改革试点先进地区考察学习,结合我区实际,形成具有丰满特色的制度和机制。在实践过程中,注重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沟通协调,多措并举构建新型诉侦、诉审、诉辩关系。9月,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我院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专题报告,并给予了高度肯定。

抓机制创新,科学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工作模式。注重监督关口前移,通过编制证据采信标准、设立联络员办公室等方式,推进引导侦查常态化。创新工作模式,实行“轻简案件专办速办,普通案件捕诉一体快办,疑难复杂案件捕诉分离精办”的审查模式。严格控制办案时限,改革以来轻简和普通刑事案件平均审结时间仅为7.5天和22.7天,分别比去年大幅缩短约39.5天和55.3天,彻底解决“堵车”现象。在全省刑事检察繁简分流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我院的经验做法得到省院领导的高度评价。

抓素能提升,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能力挑战。坚持起诉书精细化、量刑建议精准化、办理案件精品化的“三精”工作目标,不断提升指控犯罪能力和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法庭庭审实质化做好素质准备。8月,全市政法系统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庭审现场会在我区举办,全面展示了我院的改革成果,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始终坚持把提高监督能力作为队伍建设的根本任务,不断完善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强化班子建设,提升凝聚力。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为契机,真正把“两个责任”落实到行动中。始终坚持党组例会制度、院领导带班制度,通过不断加强对班子成员“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使班子成员带头吃苦奉献、务实创新,互帮互助、共同提高。

强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组织党支部专题学习,促进干警党性提升。逐层签订责任状,每季度召开党风联席会议,组织观看廉政纪录片,建设“廉政文化走廊”,通过不断抓紧检务督察,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积极响应上级巡视巡察工作,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巡察落到实处。

强化规范执法,提高公信力。坚持以规范保公正、立公信。强化观念建设,引导干警形成坚持党领导不能变、接受同级人大监督不能变、坚持司法为民不能变、服务地方发展不能变的工作理念。强化检务管理,加大对办案活动、执法执纪情况实施动态、全程监督。强化检务公开,向社会公开程序信息、法律文书,公开率达100%。

强化院务管理,提高战斗力。不断完善院务保障,提升检察工作质量效率。一方面打牢硬实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突出保障司法办案、改革、信息化建设和教育培训需要。一方面提升软实力,积极探索“互联网+”工作模式,搭建智能化、专业化工作平台。

一年来,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我院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领导班子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政绩突出班子,职务犯罪检察部荣立集体三等功,刑事检察部与民事行政检察部的改革试点工作多次受到上级部门表扬。此外,1人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业务尖子、2人被评为办案能手,3人荣立个人三等功,9人受到市院嘉奖。副检察长吴海峰被评为“吉林市劳动模范”,主任检察官张海峡被评为吉林市第二届法治建设十佳检察官,承办检察官王新萍主讲的《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下的刑事诉讼证据要求》被省院评为精品课程。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对此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十九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服务大局的意识和举措仍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个别干警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我们都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科学指引下,坚持“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的工作总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过硬队伍建设为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建设商旅宜居新丰满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动摇,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

二、必须强化大局意识,增强服务发展的政治自觉性。创新发展理念、细化服务措施、改进服务方法,积极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积极为丰满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三、必须准确把握转隶后检察机关新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拓展监督领域和监督的方式方法。刑事检察工作要老树开新花,全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补齐短板,积极推动公益诉讼和检察机关“公益代表”职能的探索和实践;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要围绕信访稳定和相关业务做足文章,确保检察事业的稳步发展。

四、必须深入推进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夯实司法责任制和各项改革红利的落实。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共享、大数据分析等现代手段,搭建智能化、专业化检察工作平台,深入探索改革课题,打造本院改革工作新亮点。

五、必须加大规范司法力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实体权利与程序正义并重,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坚持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队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大力加强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以过硬检察队伍回应人民的司法需求。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丰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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