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9日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殷耀君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坚持“强化监督、维护公益、创新发展”的总基调,扎实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一、立足检察职能,提供服务大局新保障。
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推进,不断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实效,努力实现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落实请示报告、联席会议、专案调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动专项斗争有序开展。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5件9人,提起公诉5件26人,初步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成功打掉以宁某某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10月12日,我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等6项罪名,对宁某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此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提起公诉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扫黑除恶系列案件的成功办理,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主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打击信用卡诈骗和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件38人。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妥善办理了涉案金额100余万元、被害人48人的郭某等5人集资诈骗案。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功办理尹某等3人利用网络刷单返现方式诈骗44人的网络诈骗案。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制定了《推进环保督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针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16件,一般检察建议14件,有效治理了相关行政机关的不作为问题。精准助力脱贫攻坚。成立了扶贫攻坚小组,定期走访困难群众,采取有效脱贫措施,帮助红旗街道四合村33户困难群众脱贫。
(三)切实开展民生检察工作。依法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从严办理了“假盐案”、“假保健品案”等一批群众关注的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针对辖区内7家药房销售的保健品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物质的问题,向区食药监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积极开展“检教共建”活动,6名领导干部受聘任丰满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并赠送图书312本、宣传册600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设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0余人次,积极开展远程视频接访和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依法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4件,继续保持了赴省进京涉检“零上访”的成果。
二、聚焦主责主业,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
紧紧围绕法律监督宪法定位,积极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并重的检察监督新格局,推动各项监督工作平衡发展。
(一)扎实做好刑事检察工作。积极推进“平安丰满”建设。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加大对恐暴枪、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共批捕169人,起诉553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依法妥善处理职务犯罪遗留案件10件10人,办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5件11人,提起公诉3件3人,成功劝返职务犯罪境外在逃人员刘某投案自首,系全市首例。
(二)不断提升诉讼活动监督质效。加强侦查活动、刑事审判、刑事执行监督。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件、追捕6人、追诉9人,依法不批准逮捕8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依法提请抗诉2件;审查暂予监外执行8件8人,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2人,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改变强制措施24人。
(三)不断拓展民事、行政监督领域。办理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4件,发再审检察建议10件、一般性检察建议14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8件。积极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工作,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9件,联合区监察委员会、区法院、市公安局丰满分局出台《关于办理虚假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形成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合力。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2件,行政违法监督案件48件,其中行政强制措施监督8件,处于地区前列。在全市首开“黑校车”专项检察工作,查处“黑校车”两辆,有效防范了校车安全隐患,保障了学生出行安全。
(四)认真履行“公益代表”职责。围绕党和群众关注的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公众安全等领域,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1件,全部被采纳。全年督促恢复林地11.9公顷,拆除非法建筑2处。向市检察院报送医药领域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2件。办理了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吉林地区办理此类案件打造了鲜活样本。对相关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对邹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申某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有效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持续深化改革,着力提升检察改革新成效
根据区委和上级院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持续开展检察改革“精装修”工作,效果显著。
(一)着力打造“智慧+精耕”诉讼制度改革品牌。作为全市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我院紧紧抓住侦查、检察、审判三个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引导侦查常态化、案件审查多元化、法庭审理实质化”建设,为改革在地区全面铺开打下坚实基础。
按照省院提出的“品牌创建年”的工作要求,我院以“固化改革成果、细化改革措施、打造改革品牌”为工作思路,着力打造“智慧+精耕”诉讼制度改革品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一是不断强化“起诉书精细化、量刑建议精准化、办理案件精品化”的工作目标,打造专业化刑事诉讼团队。二是继续深化繁简分流、简案快审工作机制,如,我院对5件简易案件快速审理,平均审结期限为6天,仅历时半个小时完成全部指控,极大提升了办案效率。三是贯彻落实科技强检战略,积极打造智慧检务平台,牵头研发了丰满政法“e路通”四远一平台系统。四远系统即远程诉侦衔接、远程提审、远程送达、远程视频庭审系统,一平台即“e路通”业务平台。在区委大力支持下,吉林地区功能最齐全、技术最先进的综合性远程办案指挥中心在我院建成。“e路通”四远一平台系统的投入使用,将实现政法资源的高效集约化使用,大大节省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此项工作得到省市院的高度肯定,被推荐参评“全省十大检察品牌”。
(二)创新开展案件管理。一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检察官司法档案、检察官权力清单,重新配置调整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办案权限50余项,压实了检察官司法办案责任。二是强化办案流程动态管理。对办案活动实施动态、全程监督,开展流程监控65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增强监督刚性。立足于检察工作核心数据,每月制作《丰检管理月报》,通过大数据研判,为党组掌握问题和调整工作提供有力抓手。
(三)全力支持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政法专项编25%的比例,向监察机关转隶编制13个。按省院要求,重新组建职检部门,成立了职务犯罪检察办案组,配备具有丰富办案经验,作风扎实、敢于担当的业务骨干。加快工作机制衔接,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运行规则、职务违法线索管理规定等多项工作机制,对监委移送的案件,及时导入司法程序,妥善规范办理,确保工作有序衔接。
四、坚持从严治检,提升队伍建设新高度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队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理论学习,班子成员分别为全体干警上党课,积极开展“守护绿水青山”主题党日系列活动,充分激发了组织活动,夯实了党建基础。
(二)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对照“五弊”标准,班子查摆出问题7个,班子成员查摆出问题27个,一般干警查摆出问题65个,全部整改完毕,队伍作风得到极大改善。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实行院领导带班制,完善出勤考核、请销假、值班值宿和会议管理制度,加强对重大节日、敏感节点、特殊事项的专项督察工作。
(三)强化队伍素质建设。广泛开展了岗位练兵、业务培训、专家授课等活动,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省院实地培训30余人、网络培训146人次。坚持抓宣传调研工作,创办内部刊物《丰满检察》,积极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双渠道,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检察正能量,在9月26日召开的第十六届全国检察长论坛上,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表彰为2018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四)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邀请省级人大代表参加“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活动。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主动争取理解与支持。完成门户网站公开专项整改工作,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深化检务公开,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48条、程序性信息781条、法律文书355件,法律文书公开率为100%,实现了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一年来,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我院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刑事检察、民事检察、检察信息宣传等工作走在地区前列,荣获国家级荣誉1项,市级荣誉3项,2人荣立个人三等功,8人受到嘉奖。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思路还不够拓宽,手段仍有欠缺。检察职能转变后,新的服务着力点和切入点还不够精准。二是法律监督能力还有待于提高,还存在监督效果差、监督不到位问题,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三是部分检察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标准,以“钉钉子”精神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全会的重要精神,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推动我区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一是在服务大局上要有新作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着力聚焦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矛盾。二是法律监督工作上要有新成效。持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均衡发展,坚决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人民合法权益。三是深化检察改革上要有新举措。依托智慧检务,不断优化“智慧+精耕”诉讼制度改革品牌,按照上级要求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升改革整体效能。四是队伍建设要有新提升。要继续按照坚持从严治检与从优待警有机统一,全面落实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总要求,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使命呼唤新作为。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凝聚共识、忠诚履职、开拓创新,为加快我区全面振兴发展、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