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8日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殷耀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丰满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我院在区委及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为我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服务大局,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发展,紧跟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严格将“六个严格区分”、“三个依法从宽”落实到位。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工作理念,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家依法采取相对不起诉、取保候审等轻缓司法措施,确保企业正常运转,提升司法办案成效。深入民营企业走访调研,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准确了解企业司法需求,联合区工商联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为我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检察保障。
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始终坚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起诉恶势力犯罪2件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件11人。其中,张立柱等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系疫情期间吉林地区唯一集中庭审案件,主犯张立柱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其余10名被告人被判处5年至17年有期徒刑。有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
全力助力民生建设。检察长包保疫情最为严重的红旗街道,先后派出9名干警在火车站、白山社区、小蓝旗村等一线部位坚守52天。特别是在受区委指派,负责鸿博温馨花园小区封闭期间生活保障任务。全院动员,严密组织,出动200余人次为小区居民送去新鲜蔬菜等生活物资10万余斤,中药包等防疫物资5000余份。派遣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警担任包保的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检察长主持村两委班子组织生活会,为该村协调解决民生饮水问题。出资3万元、出动干警150余人次帮助包保社区开展环境改造,助力“双城同创”。
二、担当尽责,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牢固树立有为有位思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均衡充分发展。
扎实做好刑事检察工作。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丰满”建设。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6人、提起公诉297人,公诉案件审结率90.62%。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充分发挥我区独有的政法“e路通”四远一平台优势,开展远程庭审15件16人,远程庭前会议5次,吉林市检察院借助该平台系统开展远程重罪公开听证等工作,最大限度缓解了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前介入全部涉疫案件,涉案的6件7人均受到从重打击并快速处理。与丰满公安分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检、警联系配合衔接提升案件质量的工作机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2件12人,公开听证13件,不起诉公开宣告42人。依法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和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提起公诉9件13人。在办理孙某某等23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中,依法追诉犯罪嫌疑人10人。该案被省检察院以吉林省唯一典型案例报送高检院参选全国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典型案例。
不断拓展民事、行政监督。以切实保护民生民利为目标,审结各类民事监督案件37件。其中民事执行监督14件,审判违法监督12件,生效判决、裁定监督11件。发出检察建议30件,4件涉嫌虚假诉讼案件移送侦查机关进一步侦办。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行政检察案件31件。其中行政审判违法监督6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8件,违法行政行为监督14件,行政执行行为监督3件。发出检察建议31份,均被行政机关采纳。疫情期间,行政检察部门主动联合丰满区疾控中心到重点部位开展防控检查,联合卫生防疫部门对校园防疫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认真履行“公益代表”职责。针对食品安全、公共安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1件,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得到行政机关支持,有力提升检察建议刚性。办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案件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进行公开听证,增强办理案件的科学性。拓展公益诉讼工作思路,在区环保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14家行政机关中聘请了20名业务骨干作为行政法律专家、特邀检察官助理,发挥公益诉讼工作“外脑”作用。该项工作举措受到上级院充分肯定,被《检察日报》刊发。
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自觉将“两项监督”融入捕诉工作中,办理立案监督案件8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4件,与公安机关建立起监督案件常态化办理机制。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4件,均妥善办理。积极开展远程视频接访和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依法办结司法救助2件,发放救助金14万元。继续保持赴省进京涉检“零上访”成果。对社区矫正场所开展安全防范检查、疫情防控安全指导等专项活动5次,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1份,纠正脱管1人。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案件”专项检查,对7名判处实刑未收监罪犯实施有效监督。探索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检察建议1份。
三、深化改革,大力推进工作提质增效
根据区委和上级院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推动检察改革不断走向深入,促进检察工作高效、规范运行,成效显著。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始终坚持百分之百告知、百分之百律师参与、百分之百签订具结悔过书,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合法权益。在一批涉黑、涉众案件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不利情况下,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87人,适用率达到84.89%;发出认罪认罚量刑建议287份,法院采纳率达到96%。8月26日,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在吉专项视察认罪认罚制度落实情况,我院代表吉林地区以专题片形式进行汇报,得到充分肯定。
着力降低“案-件比”。“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具体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根据所经历的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降低“案-件比”的目标是实现办案质效最高、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为此,我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以追求极致精神,落实高检院关于降低“案-件比”工作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深化“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自我加压优化案件管理,严格把控退补、延期比例,提高审批层级,坚决杜绝程序空转。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自行补充侦查能力。上半年受疫情影响,羁押机构无法正常运转,本院整体“案-件比”为1:2.29,恢复正常办案秩序后,7月当月“案-件比”大幅下降至1:1.08,全年整体“案-件比”为1:1.59,达到与去年基本持平的成效。
逐步构建多元考评机制。作为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单位,发挥考评“指挥棒”、“导向标”作用,积极制定了涵盖质量指标91项、效率指标101项、效果指标96项的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该考评体系摒弃了传统的“多办案”思想,以实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的“办好案”为目标追求。如规定检察官办案中实现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经济、污染防治等效果的,给予加分,体现正向引导。通过对检察官办案进行量化,将考评结果与绩效奖金、评优评先、选拔任用挂钩,倒逼检察官自觉提升办好案的意识和专业素质能力。今年以来,各项业务核心数据大幅提升,我院业绩考评工作成果被《检察日报》刊发。
四、狠抓建设,全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基层建设年为契机,以“三种作风”、“三种精神”为指引,筑牢检察业务基础,打造政治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的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引领,提升凝聚力。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自觉接受党委领导。通过认真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作风建设,提升执行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召开“三种精神”“三种作风”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升党组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深刻开展“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纯洁政法队伍”专项整治,邀请区委政法委、纪检派驻组参加专题研讨会。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录信息。代表吉林地区基层院接受高检院第二巡视组下沉巡视,各项工作得到巡视组认可。
强化规范执法,提升战斗力。强化规范办案意识,开展案卡填录专项活动,对存在问题进行了件件对事、条条到人的查摆、整改,规范意识有了大幅提升。充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对61个案件进行了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利用“检答网”登陆学习,不断提升理论指导实践能力,第一时间购买民法典并组织学习,做到先学一步、先会一层。
强化阳光检察,提升公信力。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今年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工作。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办案程序信息822条、法律文书285件,每季度公布检察业务数据白皮书,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
一年来,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领导班子被区委评为政绩突出班子,院党总支被评为区基层先进党组织,第一检察部被授予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立功集体、江城青年文明优质服务竞赛示范集体称号,第三检察部被评为三八红旗集体。1人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办案能手、2人被授予个人三等功、6人受到市院嘉奖,2名女干警分别被评为丰满区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手标兵。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理念还没有完全做到与时俱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工作还没有全方位形成意识自觉。二是服务大局效果还有待加强,服务保障措施针对性还不够强,服务效果还有提升空间。三是依法履职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民事监督、行政监督还不够到位,公益诉讼“等”外领域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四是干警整体能力素养距离新时代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地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今后五年必将是我区科学发展、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总目标,继续贯彻“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不断开创丰满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是更加突出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确保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不折不扣的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
二是更加突出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保证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更加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深入学习落实好民法典精神,聚焦关键环节,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强化检察建议精准性。发挥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抓好素能提升,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进步。
四是更加突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扛牢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活动,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区委十一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本次会议部署,以更强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