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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刑事检察
时间:2021-1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以“三精”工作理念

引领诉讼制度改革品牌创建

推动刑事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区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专项报告

(2019年9月)

 

近年来,区检察院党组坚持“理念先行、品牌带动、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围绕机制建设、平台建设、队伍建设三项重点任务探索实践,形成了独具丰检特色的检察文书精细化、量刑建议精准化、办理案件精品化的“三精”工作理念,创建了“智慧+精耕”的诉讼制度改革品牌,推动本院刑事检察工作科学创新发展,服务大局能力不断增强。

刑事检察工作得到上级院和区委的肯定和支持,吉林市政法系统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庭审观摩会在我区召开;在全省刑事检察繁简分流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做典型发言。《检察日报》、《江城日报》等媒体,《吉林检察工作简报》等信息平台、新媒体多次转发、报道工作经验做法。刑事检察部(现第一检察部)被评为“全省检察品牌创建优秀单位”,获得吉林市青年文明号、丰满区巾帼文明岗等荣誉,荣记集体三等功两次。

一、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年4月,按照高检院和省检察院检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我院整合普通刑事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和未成年检察等多项检察工作职能,成立第一检察部。现有员额检察官5名,检察官助理3名,承担全院刑事检察工作。对应吉林市检察院第一、二、七等三个检察部。

改革后的第一检察部,职责更加明晰,坚持把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主业主责。在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的情况下,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截至9月10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9件149人,依法批准逮捕108件137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1件12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05件397人,上期未结42件91人;共审结302件413人,其中起诉270件372人,不起诉32件41人,法院判决263件352人。与此同时将立案监督、追诉、抗诉等法律监督工作作为重点,前三季度,受理立案监督案件6件6人,纠正违法案件1件1人,追诉3件10人,抗诉3件3人,各项检察工作核心数据明显优化和提升。

刑事检察部门坚决贯彻上级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专项斗争以来,共受理审查批捕涉恶案件2件2人,批准逮捕2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案件1件10人,目前审查中;涉恶案件5件21人,起诉至法院5件21人,已判决3件17人。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1件,移交犯罪线索12条,发送移送案件线索函7份,发出检察建议2份,为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出应有贡献。第一检察部荣记2018年度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立功集体,一人荣获个人三等功,受到区委表彰。

    二、牢固树立“三精”工作理念,引领诉讼制度改革品牌创建,打造职业化、专业化刑事诉讼团队

2016年9月,经过深入思考、认真调研,院党组针对刑事检察工作创新性提出检察文书精细化、量刑建议精准化、办理案件精品化的“三精”工作目标和要求。经过近三年的不断完善和实践检验,日益精炼成为刑事检察干警高度共识、自觉遵循的工作理念。“三精”工作理念,发源基层,丰检首创,但是与高检院新一届党组的工作思路高度契合,既是我院刑事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目标方向,更是具体化的工作标准和要求。

“三精”工作理念引领我院“智慧+精耕”的诉讼制度改革品牌创建。坚持开展“三评”活动:一是开展起诉书评审,促进检察文书精细化。定期选取在办案件起诉书,开展联评、点评,不断提升起诉书制作水平。二是开展量刑建议评分,促进量刑建议精准化。定期随机挑选案件,统计量刑建议采纳情况,着力提升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精准度。三是开展庭审质量评价,促进办理案件精品化。积极采取组织观摩庭、召开庭审质量分析会等方式,不断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刑事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品牌创建要求,结合岗位大练兵活动,有针对性的强化培训和实战训练,强化理论调研,培养综合能力,锻炼业务骨干,打造职业化、专业化刑事诉讼团队。近三年,第一检察部3名干警被认定为省、市院业务尖子、能手,3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名同志获评上级院和市区各类先进。

三、深化改革成果,强化检务公开,抓好有效衔接,推动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2017年以来,我院抓住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的有利契机,深刻领会改革精神实质,先行先试,紧紧抓住刑事诉讼侦查、检察、审判三个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引导侦查常态化、案件审查多元化、法庭庭审实质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特别是今年,随着新刑诉法修订完成,速裁、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的全面实施,进一步验证我院改革方向正确,改革成效明显,迅速实现了工作无缝链接。

深化繁简分流机制,实行速裁办案。坚持案件分级,着力推进案件审查多元化,继续我院对案件按照轻简、普通、疑难的划分原则和标准,明确规定相应办案时限。在日趋成熟的“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改革成果基础上,对照速裁制度规定,对繁简分流机制进行转化,迅速、无障碍的落实速裁办案具体要求。近60%的轻简案件办案时限继续严格控制在10日以内,完全符合速裁要求。同时健全权责清单,进一步整合捕诉资源,落实高检院捕诉一体要求,从机制上保障案件质效。

在量刑建议精准化基础上,全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近三年的量刑建议精准化实践锻炼,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因此,随着新刑诉法的实施,在组织刑检干警针对性学习培训基础上,高起点提出本院实行认罪认罚从宽 “三个百分之百”高标准,即百分之百告知制度,百分之百律师参与,百分之百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为此我院与区司法局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强化了律师值班制度,为有需要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充分调动律师积极性,发挥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重要作用。截至9月10日,我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共计97件142人,其中向犯罪嫌疑人发送认罪认罚告知书142份,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118份,量刑建议均得到法院的采纳。实现率先启动、全面落实,此项工作走在了全地区乃至全省的前列。

以完善不起诉公开宣告为重点,逐步构建“四位一体”阳光检察新机制。全面落实高检院“强化检察文书释法说理,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公正性”的要求,高标准建设专业检察宣告室和检察听证室,实现流程规范化、内容说理化、场所标准化、公开常态化,构建公开宣告、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公开说理“四位一体”阳光检察新机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化解社会矛盾,保证办案质量,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截止9月,我院已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布28件36人,占全部不起诉案件的87.88%。通过详细说明不起诉理由,对被不起诉人当场教育和引导,进行生动、直观的释法说理,达到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和警示教育意义。

四、建设智慧检察,助推刑事检察工作转型升级,不断提升服务群众质效,拓展司法为民渠道

2019年,随着吉林地区功能最齐全、技术最先进的综合性远程办案指挥中心建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丰满政法“e路通”四远一平台系统正式投入运行使用。年初以来,我院克服多种困难,依托“e路通”四远一平台,开展远程提审9次,提审28件28人;与法院共同开展远程庭审3次,开庭19件19人。丰满公安分局提请逮捕案件全部通过政法“e路通”平台流转,一举解决了过去批捕环节大量重复录入等因素影响案件审查质量的问题,切实提高批捕案件效率质量。目前,“四远一平台”硬件建设已成规模,软件功能运行顺畅,工作效率提升明显。智慧检察工作,在全地区、全省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本次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我院刑事检察工作的报告,既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也是支持与鞭策,我们将认真听取并积极落实人大常委会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照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更加有力的措施,从打基础到促提升,全面加强和改进刑事检察工作,为人民群众不断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推进法治丰满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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